中文 | English

深圳超牌运动用品有限公司

团 购 负 责 人:
陈小姐 13926516225 
Q:88090065
深圳地区负责人:
付先生  18923867659

国内业务负责人(深圳除外):
赵先生  13691920714
江浙沪地区负责人:
郭先生 13311757860
华中地区负责人(以上地区除外):
韩先生 13924101898

邮箱:cyf@jiachang.com.cn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沙河世纪假日广场B座404室(世界之窗地铁站C1门)


2012年深圳市“超牌杯”业余羽毛球来深建设者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

2012年深圳市“超牌杯”业余羽毛球

来深建设者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

一、主办单位:深圳市羽毛球协会

二、承办单位:宝安区羽毛球球协会

三、协办单位: 深圳市超牌运动用品有限公司

四、比赛时间:2012年7月7日(周六)

五、比赛地点:深圳市宝安体育馆

六、竞赛项目:

混合团体赛(三场制:混合双打、男子双打、男子单打)

七、参赛资格

1、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深圳市居住证(所有证件必须为2012年1月1日前办理),深圳户籍居民不能参赛;

2、身体健康(报名时领队需提供本队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);

3、报名运动员年龄男运动员必须在18岁以上(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;

八、参赛办法

1、参赛单位

 深圳市二级羽协、俱乐部、单位或自行组队(简称“参赛单位”)。

2、报名人数

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、教练员1名、运动员5-8名,领队、教练员可上场比赛参赛。

3、报名方式

(1)参赛单位到深圳市羽协统一报名或通过市羽协网站上传邮件报名:http://www.szymq.org。邮箱:45286955@QQ.COM

(2)参赛单位,包括领队、教练员及队员必须提交有效证件复印件、报名表及相关资料,不得弄虚作假,违反规定者,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;

(3)参赛单位可以组建多支队伍参赛;

(4)报名一经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,不符合要求的报名,主办单位将退回报名材料,不予报名。

4、报名费为¥300元/队,报名表见附件。

5、报名截止时间为:2012年6月25日09:00起至2012年7月2日18:00止。

6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

深圳市羽协报名地点

地址:福田区新沙路66号福田老干部活动中心七楼办公室

电话:83404621   联系人:刘  鹏

超牌专卖店·南头店

地址:深圳南山区常兴路165号

电话:0755-26662446   联系人:付小姐

超牌专卖店·南油店

地址:深圳南山南山大道南油第三工业区301栋A

电话:15889480269     联系人:余小姐

超牌专卖店·梅林店

地址:深圳福田区梅华路130号

电话:0755-83100322    联系人:付小姐

超牌专卖店·百花店

地址:深圳福田区百花店百花路长城大厦15栋首层

电话:0755-83202890     联系人:黄小姐

九、竞赛办法

1、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,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加附加赛,决出各名次。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比赛顺序。

2、出场顺序

混合双打、男子双打、男子单打;同一场次中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其中一项比赛,不可兼项。

3、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的每场比赛须打满三场;第二阶段采用三场二胜制,先胜二场的一方获胜。

4、记分方法

采用三局两胜制,第一、二局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,决胜局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。10平后一方领先2分为胜,14平后,先到15分为胜者(根据具体报名情况,记分方法可能会做出相应调整)。

5、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,以备查验,未携带者按照弃权处理。

6、弃权和罢赛

(1)弃权:在一场比赛进行中,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,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。一场比赛,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,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;

(2)罢赛: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,有异议时,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,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,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。运动员或参赛单位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,或临赛前拒绝出场,赛后拒绝领奖等,超过5分钟者(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)为罢赛。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参赛单位,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;

(3)为了严肃赛纪赛风,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,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、无理取闹、拖延比赛、干扰比赛、罢赛等行为的参赛单位及运动员,我们将根据《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》、《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》、《违反<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>的纪律规定》及羽毛球竞赛规则、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、比赛成绩,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。

7、规则、用球、服装

(1)竞赛规则: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;

(2)比赛用球:超牌比赛用球;

(3)比赛服装:由参赛单位自行选择统一服装(原则上每队上场运动员服装应一致)。

十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1、向获得团体赛前八名的参赛单位颁发证书、奖品;

2、参赛队伍不足八队时,减一录取.

2、所有参赛运动员每人可获大赛纪念运动体恤1件。

十一、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

1、仲裁委员会

赛区设仲裁委员会,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规定执行;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深圳市羽协选派(名单另发);

2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

十二、其他

1、参加比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、交通费用。

2、报名表格、竞赛规程及相关注意事项,可登录深圳市羽毛球协会网站:HTTP://WWW.SZYMQ.ORG/下载或浏览。

十三、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深圳市羽毛球协会

 

深圳市羽毛球协会

二○一二年六月十六日

[文章评论(0)] [ 点击数:] [打印本网页] [关闭本窗口]
相关内容
查无记录
地址: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沙河世纪假日广场B座404室(世界之窗地铁站C1门)邮编:
电话: 0755-86611977传真: E-Mail:cyf@jiachang.com.cn 网站管理